印染

加快实施改造提升推进柯桥印染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绍兴市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有关要求,推进柯桥印染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印染产业转型升级试点实施方案》(浙经信产业〔2016〕369号)、《绍兴市区印染化工电镀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绍市委办发〔2018〕58 号)、《绍兴市加快印染产业提升促进生态环境优化的工作方案》(绍政办发〔2016〕8 号)等文件精神,近期,绍兴市柯桥区结合实际,提出加快改造提升,推进柯桥印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1 提升的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柯桥区委区政府“绍兴大城市建设的排头兵、接轨沪杭都市圈的桥头堡”战略定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绿色高端、世界领先”的目标,有效承接越城区印染企业集聚提升,持续推动印染企业集聚滨海后向高新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全力推进印染产业转型升级省级试点工作,为全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提供柯桥方案。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承接绍兴市越城区印染企业工作。柯桥区印染企业产值突破500 亿元;2019年底,纳税销售超10 亿元的“印染航母”企业超5 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 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0家,主板上市企业2家以上;亩均税收、单位排放税收、能耗税收年均增长10%以上。行业整体水平大幅提高,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2 提升的工作重点

2.1 有效承接越城区印染企业

承接方式:主要采用整合集聚和市场化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集聚规模和市场化兼并重组方式按《绍兴市区印染化工电镀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绍市委办发〔2018〕58号)等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承接要求:印染企业在设备工艺、厂房设计、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原则上属整合集聚的按原集聚区标准实施,属市场化兼并重组的按原改造提升标准执行。产能设备按原企业审批情况平移。对工艺设备先进、综合效益较好的整合集聚企业可实行“一事一议”,允许根据产能规模、自主经销等情况适当增加相关印染设备。

审批程序:由主体实施企业向绍兴市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附意向整合集聚或兼并重组协议书,各企业合法审批的产能、能耗、排污指标和主要设备的有效证明,以及当地政府部门的确认意见,报区集聚办,由集聚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查,汇总意向后交主体实施企业,完善方案后报区政府审定同意,再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建设方案由区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动工建设。

承接保障:根据越城区印染企业整合集聚、市场化兼并重组等情况,调整好区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规划环评、能评规划、热电联产等相关配套规划。完善整合集聚地块和兼并区域的路网、全流程污水处理和泵站及配套污水管网、供水源水管改造及加压泵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调整电网布局,新建、扩建相应电力设施;有序扩建浙能滨海热电、龙德环保热电、远东热电、天马热电等4个公共热源点建设;调度好天然气用量,推进LNG 应急调峰储备站和马鞍镇中压燃气管网工程建设;加快浙能污泥清洁化项目(2 500 t/d)建设。

2.2 推进全域印染行业改造提升

提升设备工艺。以承接集聚、兼并重组、改造提升为推动,全面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凡列入国家、省落后产能淘汰目录、《绍兴市印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试行)》的设备,以及未达到国家、省规定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和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全部实施淘汰。新购设备工艺需符合《绍兴市印染行业先进工艺技术设备标准》。

强化技术创新。围绕印染行业“高新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印染企业创新发展。

加强产业数字化建设。积极搭建“1+N”工业互联网平台,依托软件企业和制造企业,扶持一批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全面应用ERP系统;推广助剂染料自动(半自动)称量配料输送系统;鼓励开展重点生产工艺和环节的智能化改造,节材节料推行全自动染料助剂称量配料输送和精准投料集成系统;试样定样推行数字化分色、测色、配色系统和快捷个性定制系统;节能管理推行“水电汽气”实时监测节能控制和余热分级回用系统;生产物流推行自动集成式仓储物流系统和智能排产管理系统;绿色生产推行涉气涉水排放数字化检测管控系统和污染源追溯管理系统;智能控制推行单台机(组)数据自动采集及智能控制系统和印染大数据集成管理系统等。努力培育一批技术服务示范企业,实施一批数字化应用项目,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新标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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